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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協之能”助推基層社會治理的路徑思考

2024-06-18 16:33:00  來源:廣西政協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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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政協之能”助推基層社會治理的路徑思考
——以扶綏縣政協履職實踐為例
 
□ 劉登科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人民政協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要適應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以改革思維、創(chuàng)新理念、務實舉措大力推進履職能力建設,努力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發(fā)揮更大作用。
 
  “郡縣治,天下安”?;鶎邮菄抑卫淼哪┒耍彩欠杖罕姷淖钋把?。作為最基層的政協組織,縣級政協在基層社會治理工作中,既是參與者又是踐行者和推動者,必須充分發(fā)揮優(yōu)勢作用,把服務基層社會治理作為履職的重要內容、重點方向,引導委員履職盡責、擔當作為。
 
  結合扶綏縣政協參與和服務基層社會治理的履職實踐,筆者以為,推進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更好以“政協之能”服務基層社會治理,應從四個方面“精準發(fā)力”:
 
  一、在強化政治引領上精準發(fā)力,厚植社會治理基礎
 
  協商民主是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方式,黨的全面領導是推進社會治理系統工程的根本保證。近年來,扶綏縣政協堅持在強化政治引領上精準發(fā)力,為更好助推基層社會治理把牢方向、夯實基礎。
 
  一是強化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建立以黨組領導、分管負責、有關室委協調聯動、專委會成員共同參與的運行工作機制,將政協參與助推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要點,定期聽取情況匯報,并提出針對性意見建議。
 
  二是充分發(fā)揮政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引領作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不斷強化黨的創(chuàng)新理論武裝,引導委員充分認識社會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三是積極通過專題輔導講座、履職培訓、“書香政協”讀書活動、學習考察等多種方式,把黨的主張轉化為社會各界的共識,為合力推進基層社會治理厚植基礎。
 
  實踐證明,這些措施和機制為縣政協參與服務基層社會治理、更好發(fā)揮獨特作用提供了強有力的保障。
 
  二、在提升協商質效上精準發(fā)力,凝聚社會治理共識
 
  協商議事,議的是民事,聚的是民智,惠的是民生。扶綏縣政協將基層社會治理工作納入協商工作重要內容、重點方向,堅持在提升協商質效上精準發(fā)力,廣泛凝聚共識。
 
  一是創(chuàng)新開展上門協商“謀共識”。緊扣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加強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及無黨派民主人士的團結協作,創(chuàng)新開展“上門協商”。2023年10月以來,開展“書記主席到社區(qū)上門服務日”活動,按照質量監(jiān)理、證件辦理、物業(yè)管理、社區(qū)治理、癥結調理“五個理”總體要求,由縣委書記、縣政協主席率領相關職能部門深入基層服務群眾,并協調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堵點問題。截至今年5月底,“書記主席到社區(qū)上門服務日”活動開展22期,涉及小區(qū)23個,現場議定事項627個,已完成577個,其余的正在協商協調解決中。
 
  二是建立有效機制“促共識”。通過建立“主席、副主席聯系服務委員企業(yè),主席、副主席聯系常委,常委聯系委員,專門委員會聯系界別、委員”等制度機制,堅持把調研視察、建言資政的過程,變成政協參加單位和全體委員深刻理解把握黨的方針政策的過程,積極將協商成果轉化為推進社會治理成效。
 
  三是深化委員聯絡“聚共識”。在鄉(xiāng)鎮(zhèn)、園區(qū)和委員企業(yè)建立委員聯絡工作站,將社會治理工作觸角延伸到基層,融入界別、深入群眾,引導委員做好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員”,當好反映群眾意愿訴求的“信息員”,把蘊藏于群眾中的智慧力量凝聚起來。
 
  三、在推進民主監(jiān)督上精準發(fā)力,拓展社會治理渠道
 
  在參與和服務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實踐中,扶綏縣政協堅持在推進民主監(jiān)督上精準發(fā)力,積極圍繞社會治理工作中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堵點問題開展形式多樣的民主監(jiān)督,助力基層社會問題的有效解決。
 
  一是抓牢協商式監(jiān)督工作。將民主監(jiān)督融入政協視察調研、委員活動中,把協商過程變成與委員面對面交流溝通、與界別群眾增進共識的過程,做到在參與中支持、在支持中服務、在服務中監(jiān)督。近年來,先后針對農村人居環(huán)境改善完成情況、甘蔗“雙高”基地被占用整改情況等13項重點工作開展民主監(jiān)督,有效促進了基層社會治理工作。
 
  二是抓實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抓住熱點、難點、堵點問題,瞄準事關全局、帶有普遍性的問題開展社情民意信息征集和報送工作,協助黨委政府做好協調關系、化解矛盾、理順情緒、維護穩(wěn)定的工作。近年來,縣政協通過開展“微協商”活動等,收集到社情民意信息28條,涉及城市發(fā)展、鄉(xiāng)村治理、飲水工程等,得到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并落實相關責任單位進行辦理。
 
  三是抓好委員特約監(jiān)督工作。向黨政、司法機關推薦政協委員擔任特約監(jiān)督人員,將民主監(jiān)督深度融入社會治理實際工作中。近年來,縣政協推薦委員200多人次分別參加縣檢察院、法院等關于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協調會、社區(qū)矯正檢察監(jiān)督工作以及公益訴訟案件旁聽等,有效推進有關部門的社會治理活動。
 
  四、在彰顯委員擔當上精準發(fā)力,增添社會治理活力
 
  委員參與基層社會治理,是實現政治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扶綏縣政協堅持在彰顯委員擔當上精準發(fā)力,積極為基層社會治理注入政協力量。
 
  一是強化機制平臺建設助推社會治理。著力解決好基層社會治理工作“協商什么”“誰來協商”“怎么協商”的問題,打通委員下沉基層渠道,拓展政協履職平臺,做到委員協同履職基層“落地”,反映群眾問題“零距離”。
 
  二是堅持在雙向發(fā)力上推進社會治理。通過法官講法律故事、法治山歌表演、觀看反詐騙短視頻等形式,激發(fā)廣大委員爭當黨的政策傳播者、社會共識凝聚者、群眾利益維護者,為社會治理工作“添磚加瓦”。
 
  三是深入基層一線參與社會治理。引導委員當好政策法規(guī)宣傳員、協商民主引導員、文明建設示范員、公益事業(yè)促進員、困難群體幫扶員和民意反映信息員,為助推社會治理工作發(fā)揮了重要作用。
 
  綜上所述,服務和參與社會治理是推進政協協商與基層協商有效銜接的重要抓手,必須充分發(fā)揮政協專門協商機構作用,努力將政協制度優(yōu)勢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更好地為基層社會治理增效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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